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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产局副局长张振宇在2008’中国房地产西部论坛上的讲话
2008年8月12日 (现场速录未经本人审阅)
尊敬的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唐局长,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各位朋友们:
我来自广西南宁,也是上一届中国房地产西部论坛的东道主,作为上一届的东道主,这次有幸来乌市参加第四届中国房地产西部论坛,确实印象深刻,感触良多。
乌市房产局为我们与会的各位代表展现了新疆各民族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同时也向我们展现了新疆房产局同行们热情友好的待客之道。给我们与会的代表留下了深刻的、难忘的、美好的记忆,也为下一届西部论坛的东道主树立了一个新的样板,新的标杆。
今天我们准备的发言题目是《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这篇文章是我们局的一把手、冯局长亲自动手写的,即使不是百分之百出于自己的手笔,至少也达到90%以上,他为了参加这次会议做了精心的准备,机票也已经买好,结果在临出发的前夕接到市委市政府的通知,副书记、副市长要带建设口的一把手到外地考察,他没有能够出席今天的会议。会议安排各局做发言,办公室主任把冯局长写的讲话稿交给我,一把手发言的机会比较多,我们副职一般都是开会,靠边坐,今天好不容易有一个发言的机会,我决定还是不照念我们局长的讲话稿,当然他的讲话稿精华处我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个整合、两个倾斜、三个衔接、四个结合、五项工作。到底这些是什么内容,我把冯局长的论文留给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感兴趣的同志可以找主办方借阅。作为副职讲讲副职的话,今天在座的代表还是拉车的同志比较多,我们站在拉车的角度讲谈谈几个具体问题。
我是分管住房保障工作和公房管理工作,结合我分管的职能,也结合我们会议的主题谈几个具体问题。我谈的问题主要是围绕在当前廉租住房保障实施中,碰到的几个难点问题。对这几个问题我们已经思考了一些解决的对策,但是未必准确、完整、恰当,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能够拿出很好的对策,在这里我先抛砖引玉,把这几个问题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问题
当一个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我们作为房管部门,要审核它的资格,这个资格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低收入,第二个是住房困难,从低收入方面来说,我们南宁市的做法是由南宁市民政局来核定一个家庭是否属于低收入家庭,在全国各地,我在网上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也是采取这个做法。但是我们跟民政局的同志交流的过程中,大家都谈到当前由于我们国家诚信体系还没有建立完善,不管是民政部门还是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也好,都很难深入的、全面的掌握每一户家庭的收入状况。目前全国各地在低收入审核方面基本上采取个人诚信申报原则,他自己提出来自己是低收入者,自己对这个进行承诺。民政主管部门通常进行一次或者是两次公示,如果没有他人提出异议,基本上就认可他属于低收入者。应该来说,这里面是比较容易产生漏洞,因为公示并不能够完全确保。第二需要我们审核是否属于住房困难家庭方面,这是我们房管部门的职责。在过去廉租保障是面对低收入家庭的时候,我们南宁市房产局也是采取个人诚信申报,然后进行公示的办法,了解他是否有他处住房,是否面积超过了住房困难家庭的标准,但是随着国务院24号文的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低保家庭扩大为低收入家庭,仅仅通过个人申报以及公示的做法,我们认为也无法准确的认定申请者的资格。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提出要充分利用房管部门自己所管理的房屋产权、产籍档案,对每一个申请家庭将他的姓名、身份证输入我们的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进行查询、比对,了解申请家庭是否在本市区内拥有他处住房,是否已经参加了房改购买的房改房、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是购买过商品房。在我们南宁市来,南宁市是一个中等城市,也120万市区人口,这个工作量仍然是相当庞大的。我们目前预计南宁市符合条件的、潜在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约有2万户,每户按照人均三人来计算,有六万个姓名和身分证号码要输入到我们的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进行查询比对,这个工作量确实相当大,但是经过我们内部的反复研究讨论,我们决定不惜投入人力、物力、时间、精力做这个查询比对工作,在低收入核定存在比较大的漏洞,而且暂时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加强住房困难这一标准的审核把关的力度,来力争做到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不至于出现太大的偏差。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中央财政给予大量的资金补贴的情况下,如果我们房管部门不能够确保保障家庭属于应保的家庭,我们也许会重蹈前些年社会上、舆论上一直在说的住着经济适用房开着小汽车、拿着大哥大这样一些家庭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果在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也出现这样的中高收入家庭滥竽充数,领取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或者享受了实物配租,尤其是对我们房管部门的形象和威信造成严重的损害。我们决心不惜人才物力方面的代价,要采用这样一个办法对每一个申请者进行审核。当然既使进行了这样的审核,我们也不能够完全确保审核者一定就是住房困难者。由于种种原因,大家也知道,有些房屋未必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我们的产权产籍档案里未必有纪录,更不用说有的人如果在其他城市、其他地方购买了住房,我们在本市产权产籍档案里也无法准确的查询到,但是我们可以说,通过这样的审核,我们可以将住房困难标准把关把握到98%以上,并且通过向社会公布我们将进行这么一个严格审核把关的决心和措施,也将吓走一部分有企图滥竽充数的申请者。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大家也知道,廉租住房保障列入了保障范围以后,每年还要进行年审,一个城市保障的对象基本上是固定的,也许每年会略有增减,但大的数字来讲基本上是稳定的。我们是不是每年都要对六万个名字进行一轮审核比对,我们认为没有必要。我们提出建立一个限制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人员名单,凡是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已经承租了直管公房,已经纳入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我们将所有这些人员的姓名、身分证号码和他已经享受到的住房保障的方式列入电脑,形成一个数据库。从初步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体系以后,从第二年开始,我们采取推行限制登记名单的做法。也就是说,从第二年开始,南宁市所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登记的人员,我们首先要将他的姓名和身分证号码输入到限制办理人员当中,如果发现来办理房屋登记的人员已经名列在了限制办理登记名单,将由产权办证的窗口告知他,他必须要退出限制名单才能够办理新购买房屋的登记手续。比如说承租了直管公房要退出,享受了廉租保障的,要退出廉租保障才能够办理新购买房屋的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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