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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房产局纪检组长王文利在2008’中国房地产西部论坛上的讲话
2008年8月12日 (现场速录未经本人审阅)
尊敬的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发言的题目是《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努力构建和谐人居》。
一、兰州市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和做法。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住房保障制度是城镇住房新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这条主线,围绕“一个主导、两个完善、三个规范”,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努力构建和谐房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住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1.“一个主导”是坚持政府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近三年来,市政府每年都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政府承诺为“民所办实事打硬仗”的目标任务,从资金、土地供应等方面体提供政策优惠,并全力抓好落实。一是统一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6年市政府组织协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4万平方米,2007年开工建设112万平方米,2008年组织建设100万平方米。二是积极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007年向全市3048户最低收入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报补贴,每户每月补贴270元,实现了人均建筑面积8平米以下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2008年市政府决定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人均8平米以下低收入家庭。我市今年将有约1.2万户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三是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2007年我市确定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200套,2008年建设廉租住房1500套。今年起,每年建设限价商品住房100万平方米。四住房保障从城市向农村拓展。我市确定从2008年起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制订了兰州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用五年时间对全市农村3060户特困群众住房实施改造,政府为每户建设45平方米住房。
2、“两个完善”——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体系,我市先后出台了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分别就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购买条件确定了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来源、保障对象的准入退出,保障年检都做了规定。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按照国发2007年24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建立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档案,明确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了《2008年、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和《2008年到2010年住房建设规划》。形成了市区联动,部门联合,各负其责,目标考核,紧抓实抓的工作机制。
3.“三个规范”。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为,保障对象、准入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规范建设行为。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设想和措施。
一是坚持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抓好协调组织、督促服务工作,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有利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的跟踪管理,抓好协调服务,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落实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确保资金、土地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头头错渠道,实行严格的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关颖管理,确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困难群体。
三是积极探索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中等收入家庭通过购买限价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高收入家庭住房通过市场调节解决。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廉租住房保障中实物配租和租金的关系,售房与租赁的关系,政府统建保障性住房与通过市场机制实施改造,危旧房改造,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关系。努力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四是坚持不懈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不折不扣的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中低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稳定住房价格,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物业服务和拆迁管理,努力构建和谐房产,实现房地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我们到乌鲁木齐来受到了乌鲁木齐市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热情接待,衷心的感谢大家!欢迎大家到兰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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